2021將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!
2021-7-14 9:01:13點擊:
近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。會上,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竇樹華透露了2021年依法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部署。
竇樹華介紹,今年將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,并開展專題詢問。嚴格對照法律規定逐條檢查,找準影響法律實施的難點堵點,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,推動垃圾分類制度落實,嚴格禁止洋垃圾進口,推動醫療廢物和醫療垃圾、農業廢棄物、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。
產生危廢的企業是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固廢監管的重中之重,在“新固廢法”中涉及到的責任最多,涉及8條紅線:不制定危廢管理計劃最高罰100萬元;不建立危廢管理臺賬最高罰100萬元;將危廢提供或委托給無證者造成嚴重污染環境后果,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;擅自傾倒或堆放危廢后果特別嚴重的,最高刑期7年;未按規定填寫轉移聯單最高罰100萬元,擅自轉移危廢要行政拘留;運輸危廢需遵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規定;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,最高罰100萬元;污染擔責,造成重特大污染環境事故,負責人年收入50%要交罰款。
竇樹華介紹,今年將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,并開展專題詢問。嚴格對照法律規定逐條檢查,找準影響法律實施的難點堵點,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,推動垃圾分類制度落實,嚴格禁止洋垃圾進口,推動醫療廢物和醫療垃圾、農業廢棄物、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。
產生危廢的企業是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固廢監管的重中之重,在“新固廢法”中涉及到的責任最多,涉及8條紅線:不制定危廢管理計劃最高罰100萬元;不建立危廢管理臺賬最高罰100萬元;將危廢提供或委托給無證者造成嚴重污染環境后果,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;擅自傾倒或堆放危廢后果特別嚴重的,最高刑期7年;未按規定填寫轉移聯單最高罰100萬元,擅自轉移危廢要行政拘留;運輸危廢需遵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規定;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,最高罰100萬元;污染擔責,造成重特大污染環境事故,負責人年收入50%要交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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